资讯
新闻资讯
联系我们
联系人:张律师
手机:18926542950
电话:18926542950
邮箱:188398676@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荣路23号(龙华法院附近)
劳动工伤律师问答
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能不能随意调岗?
发布时间:2021-07-01
员工不能胜任现有工作岗位能不能随意调岗?
不胜任工作是用人单位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间接规定了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有单方调岗的权利。
但该单方调岗的权利也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用人单位在操作不胜任调岗时应当把握:
1、用人单位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工作岗位,即该劳动者确实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当中需要以“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予以佐证);
2、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
相关标签:
新闻资讯
-
2021-08-09
关于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做哪些事
-
2021-08-04
公司如何正确地和员工说“拜拜”
-
2021-07-11
因疫情政府隔离措施导致不能上班,企业可否与
-
2021-07-11
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需要与劳动
-
2021-07-11
因疫情政府依法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不能返岗
-
2021-07-11
疫情期间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单位要发工资吗